微建議
標題 | 關于施工招標評標辦法中調整季度考評優良率計算的建議 | ||
來信時間 | 2024-11-18 | 來信人 | 劉亞妮 |
來信內容 |
按湘建監督〔2024〕33 號文件規定,季度現場安全質量管理評價結果占比分10%以上。從近兩個季度官網公示的情況觀察,部分單位的優良率均為100%,是因為未開工和停工狀態的項目未進入考評,而且這樣狀態的項目占總項目的一半以上!經調研得知,很多項目實際在施工,只是在住建系統平臺中的狀態被調整為未開工或停工,規避了現場考評。因此建議:一、省級住建部門要重點檢查抽查季度考評優良率為100%的建筑企業未開工或停工狀態項目的真實性;二、在計算優良率時,未開工或停工狀態的項目統一按合格工程計算。 |
受理回復
答復時間 | 2024-11-29 | ||
答復部門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
答復內容 | 您好!您“關于施工招標評標辦法中調整季度考評優良率計算的建議”收悉,現回復如下。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試行)》(湘建建〔2023〕122號)規定:季度內有在建狀態的項目均應進行考評;季度內有過在建狀態但未考評的,項目考評主體均應及時赴現場核實,并通過平臺上傳反映實時施工進度的現場全景圖片等佐證材料; 項目狀態不得擅自調整,需要調整為停工狀態或由停工狀態恢復為在建狀態的,項目考評主體均應現場核實并在平臺上傳佐證材料。 下一步,省住建廳相關業務處室將聯合省質安總站,采用質量安全督查、暗訪檢查和符合性抽查等手段措施,加強對動態監管平臺項目狀態真實性的抽查,對發現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符合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感謝您對我省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