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多部門執法人員,就最新推出的涉企行政檢查改革舉措展開培訓,強調今年起對同一經營主體日常檢查一年內不超過2次,清單之外不得隨意檢查。
今年來,婁底市全面梳理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制定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和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并備案公示。同時明確,市場監督檢查入企前須制定行政檢查方案,獲得省“湘易辦”平臺“賦碼”。檢查結束后及時將檢查過程、結果實時上傳省執法平臺,并在檢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檢查對象書面反饋檢查結果。
婁底市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對涉及監管領域多、檢查頻次高的行業領域,以跨部門聯合檢查為原則,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切實減少對企業的打擾。同時,婁底市還明確今年起同一行政單位對同一經營主體實施的日常行政檢查總數一年內不得超過2次;超過2次的,應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但是,涉及投訴舉報等情形的需實施觸發式現場檢查,或應企業申請實施行政檢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頻次上限限制,也不需要事先報備行政檢查計劃。
該市還將根據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為經營主體和基層執法人員雙向減負,以差異化監管激發市場活力,增信經營主體。“今年將首次實施信用分類,對A類企業免于抽查,而對D類企業檢查繼續全覆蓋,并根據具體問題調整頻次。”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既要對守法守信者“無事不擾”,又要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
(文/肖洋桂 李春海 羅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