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的合作協議,雙方共同資助中外科學家開展合作研究,研究區域應關注非洲和亞太地區的發展中國家。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生態系統(Ecosystem)、氣候變化(Climate Change)、資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
項目申請需圍繞上述資助領域,針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中期戰略目標確定的三大全球性挑戰(氣候變化、生態系統退化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環境污染)開展深入研究,旨在為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提供科學決策支撐,協同提升環境風險早期預警能力與系統性解決方案。
申請代碼1須選擇C03、D01、D05、G0412下設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規模。
擬資助的項目數量為4項左右。
(三) 資助強度。
資助強度為2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四) 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
(二)申請人應與UNEP有關工作人員建立聯系,將UNEP工作人員填寫為外方合作者。外方參與人可包括在境外從事科學研究、具有所在國(或所在地)相當于副教授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有獨立主持實驗室或重要研究項目經歷的科研人員。鼓勵申請人與來自發達國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員合作。
(三)國內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四)更多關于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本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范圍。
(四)《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UNEP(國際組織)”,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1.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2.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請書(見附件1)。
(2)各方須就合作內容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2)。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一經提交,原則上不允許退回。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項目獲批準后,需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電子版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項目申請接收。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8日下午16時。
(四)其他注意事項。
為了解項目進展情況,自然科學基金委和UNEP將定期舉辦受資助項目的學術交流會議。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應參加相關學術交流會議以及UNEP有關活動。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提醒依托單位科管部門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關閉在線申報前確認并提交電子版申請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系人。
五、聯系方式
(一)自然科學基金委聯系人。
國際合作局:王磊 榮念赫
電話:+86-10-62328404, +86-10-62326998
郵箱:wanglei1@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2 7474
(二)UNEP聯系人。
張林秀
電話:010-6488 9833
附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5年8月28日